康本无罪,怀璧其罪ldquo邯郸门
泉州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171021/5779684.html岁老人为外孙康耀江喊冤撰稿 刘书庆(一)前言在决意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预先设定了写作的格调,不虚美不隐恶,案子终有尘埃落定的那天,希望不管过去多久,人们回顾这个案件,觉得这个案子的参与者,没有那么事功主义的夸张,基本客观的还原了这个案件。这是我所追求的“信”的一致性。这个案件的主角叫康耀江。他是万千民营企业家中的一个,企业规模不大不小,不是耳熟能详的像王石王健林潘石屹那种江湖大佬。但你肯定没有听过他的负面新闻。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也是一个信息集散平台。在参与案子前,我特意百度和谷歌过他的名字,发现是很干净的一人。不干净,我就一定不参与?倒也不是。只要案子具有代表性,觉得是冤案,我就乐意参与。我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家道德期望并不高,但不妨碍我对他们充满敬意,因为我清楚他们生存的艰难。是他们撑起了中国就业的脊梁,是他们拿出全部的身家在面对各种不测的风险,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让市场经济具备了些许实至名归的元素。一定意义上,保护民企是在保护一种价值观,哪怕他们有各种瑕疵或者说“原罪”。当然没有任何丑闻的康耀江会让我更无心理障碍的参与。康耀江的刑案,是那种没有任何疑议的一清二白的冤案,案情简单的一目了然,只要你秉持基本的常识就能判断,但这不是我这篇文章的重点。卞和无罪,怀璧其罪,一切还得从年康耀江陆续接手“现代(邯郸)项目”(以下简称现代项目)说起。(二)接手“现代项目”在接手“现代项目”前,康耀江一手打造的万星集团堪称全国地产行业的一匹黑马,在邯郸开发的“天泽园小区”至今仍是当地生活小区的标杆。一路顺风顺水的他,事业早已溢出邯郸本地,为实施新的发展战略规划,他将企业总部搬到了北京。康耀江,不止是一个企业家,作为天津大学的博士、北师大的博后,他有浓郁的人文关怀,创办万星公益读书会、资助贫困生,他都做的一丝不苟。左侧第一人为康耀江彼时,他的万星集团稳扎稳打欣欣向荣。而他也活的优游自在。但接手“现代项目”后,画风就开始变了。年,康耀江陆续接手“现代项目”时,该项目实际已经陷入烂尾状态,是康耀江重新盘活了它,但由此却掉进了“套路贷”的陷阱,最终导致邯郸门事件的发生。但是,现代项目的困境不是因为它的前景,不是因为它的运营管理。而且正好相反,它的前景良好,运营规范。它的问题还是出在众所周知的原因上,即民企的融资困难。作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民企,获得银行贷款很难,而且会附加很多条件,经常要提供几倍担保。而地产行业,又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的难题,包括像万达万科这种地产帝国也都不同程度存在。银行贷款难,康耀江只能向社会融资。又恰好碰上“邯郸金世纪”引起的非吸案暴雷,导致邯郸的社会融资体系崩盘。康耀江与数家金融机构谈好的正常融资搁浅。无奈之下,康耀江转向职业放贷人朱永刚团伙借款。康耀江的梦魇开始了。(三)“高利贷”变脸“套路贷”朱永刚团伙在和受害人签订高利贷借款协议时,不仅约定3.5%-5.0%的高额月息,且经常预扣砍头息。协议签订后很少给对方留下一份合同,同时不断变更打款账户和收款账户,致使借还款资金流水很混乱,便于未来敲诈勒索受害人。放贷之后,通过暴力和软暴力并用的“套路贷”方式,以“算总账”为由逼迫受害人签订所谓“债权协议”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这种方式,康耀江就被其敲诈勒索了13.2亿,为敲诈勒索这笔资产,朱永刚团伙采取过如下犯罪行为:(1)在-年间,朱永刚多次带领多名社会人员到康耀江在北京和邯郸的家里要账,骚扰恐吓,在北京国奥村门口拉横幅,上写“万星集团康耀江薛杰地痞流氓诈骗资金”,在家门上刻字,进行辱骂诽谤。(2)在年4月中下旬,朱某强带领六七个社会人员去万星集团公司办公室骚扰康耀江,侮辱、辱骂、摔杯子,尾随跟踪康耀江上下班,对康耀江进行人身威胁和恐吓,持续数日。(3)在年,朱永刚曾派多名社会人员阻挠现代颐和苑售楼处和现代奥城售楼部的正常营业,把工作人员驱逐出售楼处,蛮横凶恶,威胁员工如果不离开就动手,锁上售楼处大门,并派人把守。这些暴力和软暴力的行为,是一种黑恶力量的展示,虽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的程度,但威胁恐吓的意味浓重。教师出身的康耀江,很难不就范,被迫在年8月12日与朱永刚团伙签订了一个没有基础事实的13.2亿的债权协议。该协议没有高利贷借款合同做基础,没有转账银行流水,也没有基于每笔高利贷及相应利息的准确计算过程,后来又被迫同意做了违法的公证。在拿到公证过的债权协议后,朱永刚团伙觉得有了讨债的依据,为了尽快将13.2亿拿到手,愈发有恃无恐,表现为:(4)非法拘禁康耀山(康耀江二弟)30多小时:年5月16日,朱永刚胞兄朱某振、儿子朱某宇、司机李某带领一群光膀子纹身的社会人员闯入现代华府四楼办公室,对康进行谩骂侮辱。他们买来酒菜,在办公室里旁若无人,猜拳行令、抽烟磕瓜子,弄得办公室一片狼藉。康耀山无法忍受想离开办公室,李某就将四楼的门禁玻璃门踹坏,以此警告康耀山,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康耀山肩部受伤。李某还电话联系一楼的社会人员,让他们来办公室,并命令他们继续叫人,牢牢守住一楼的大门,不能放康耀山出去。康又被强制带回办公室,后醉酒状态的朱某强(朱永刚胞弟)前来检查看守情况,辱骂了一顿走了。晚上,朱永刚也过来巡视,指示社会人员说:看着他,不能让他走,就这样耗死他。直到第二天下午,长达30多小时,他们轮流看守,还搬来折叠床轮流休息,轮流对康耀山恐吓、侮辱、谩骂,不让其休息,致使康耀山精神受到严重惊吓,身体几近虚脱,造成了持久的精神创伤。(5)骚扰康耀江父母:年4月18日,朱永刚带着几个社会人员去康耀江父母家,辱骂康耀江,对老人进行恐吓、骚扰。老人和物业公司经理让他们离开,但他们不予理睬。后物业经理不得已报警,警察来了之后才才把这伙人请出小区。(6)阻止奥城1#项目施工:年6月23日,设备正式进场施工。朱永刚指派社会人员阻挠施工,对施工人员强行驱离。用一辆老旧别克轿车堵在工地大门前,阻止车辆进出。因为朱永刚团伙的故意阻挠,致使在年7月19日暴雨时奥城1#项目地下车库被淹,负一层电梯进水全部出现故障,给业主出行造成严重不便和经济损失。朱永刚团伙恣意妄为、没有底线,其犯罪行为给康耀江及其家人造成相当的恐惧感和精神压力,作为文弱书生的他,很难和这种流氓抗衡,只能自认倒霉、息事宁人,也让自己一步步陷入被动,直至被他们勾结公安构陷。(四)得陇望蜀,与“保护伞”狼狈为奸巧取豪夺在成功敲诈康耀江13.2亿资产后,朱永刚团伙非但没有见好就收,反而利用康耀江资金链紧张的脆弱时机,与公检法内保护伞勾结,动起了侵吞“现代三公司”全部近60亿资产的念头,为达目的,他们步步为营,搞了一系列连环操作。第一步,申请强制执行,超标查封:朱永刚团伙一边暴力讨债,一边于年11月7日以滨河房地产公司未遵守公证协议为由,向邯郸诚信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13.2亿债权的证书,11月16日,该公证处作出执行证书(公证员李钧),11月21日,朱永刚凭执行证书向河北省高院申请执行,11月25日,高院指定由邢台中院管辖。邢台中院在接到指定管辖裁定后,仅用3天时间就超标查封了“现代三公司”全部约60亿资产。致使现代三公司经营停滞、在建工程停工、园区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康耀江一方先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异议围绕着两方面展开:(1)公证处违反了《公证法》第13条、31条之禁止性规定,所做公证无效,理由:公证处是在为不真实、不合法的债权公证。不真实表现在朱永刚团伙没有提供债权的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以及借款对账单等证据,不足以证明13.2亿债权基础事实的存在。不合法表现在该债权的形成是基于“套路贷”方式获得,资金来源于套取银行贷款、非法集资等。仅网上可查的司法判决就可以看到,朱永刚多次套取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工行人民支行的贷款,联系其职业放贷人身份,转贷牟利事实清楚。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2项、53项,朱永刚与康耀江的借款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基于朱永刚非法的资金来源,诚信公证处是在为不合法的债权公证,所以公证无效。(2)公证协议因涉及“以物顶债”这种比较复杂法律关系,依法不属于可以执行的公证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立法原意,可以强制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债权债务关系应是单务的、简单明确的,给付内容确定无异议的,而以物抵债则比较复杂。而且债权协议也违反了《物权法》第条和《担保法》第40条关于流质契约的禁止性规定,协议无效。但邢台中院和河北省高院面对朱永刚团伙套取银行贷款转贷牟利的事实,面对13.2亿债权协议缺乏基础事实支撑证据的事实,却驳回了执行异议。至此,关于公证债权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似乎已经穷尽。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又让事情有了转机。康耀江一方依据该规定第22条提起诉讼,诉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该案在立案环节就大费周章,历时几个月在最高法批复下才得以正式立案。然而不幸又遭遇邯郸中院法官冯雪的枉法裁判。冯雪法官不仅无视原告方提供的证明朱永刚系“职业放贷人”的多份客观证据,否定朱永刚系职业放贷人的事实,并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名将原告方申请调取的朱永刚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抽页、涂抹,甚至部分朱永刚团伙与原告方的资金往来都被涂抹,只保留了法官提前裁判认定的被告朱永刚团伙与原告方的资金往来。而冯雪法官却将原告方的所有银行流水给了朱永刚团伙,这是明目张胆的偏私。再联系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朱永刚团伙向其他人放贷的证据,其全部的银行流水将足以证明其系职业放贷人的事实。所以冯雪法官的抽页、涂抹不仅造成枉法裁判的结果,而且更是赤裸的包庇行为。冯雪法官为洗脱自己的包庇责任,说不准复制朱永刚全部银行流水的决定是法院领导作出的。原告方是聘请律师出庭代理的,朱永刚一方的全部银行流水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律师有权利完整的复制。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不能以此拒绝代理律师复制。这是法律常识。结果是,在冯雪法官的“道场”,总计笔银行流水,被抽页、涂抹了近笔。朱永刚有这么给力的法官帮助,案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第二步,诡异抓捕,阻挠康耀江自救脱困:面对所有资产被查封冻结,康耀江试图引入战略投资者脱困,基于他个人圈内良好的口碑和“现代三公司”所持项目本身前景,很快获得阳光城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青睐。阳光城集团在年6月29日向邯郸市政府寄送《关于阳光城集团与现代邯郸项目公司洽谈重组事宜的函》,函中说年6月19日阳光城集团已经向民生银行邯郸分行汇入万保证金,用作和现代邯郸项目合作保证金,由阳光城集团和现代邯郸项目公司共管。年6月26日,已经通过集团决策,同意推进现代邯郸项目。然而,就在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前一天,即年6月27日,邯郸警方突然以骗取贷款罪刑拘了康耀江,致使第一次自救流产。康耀江在经历最长的法定37天刑拘后,因根本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不予批捕,康耀江于8月3日取保。取保后康耀江再次自救,又与香港新恒基集团达成合作意向,诡异的一幕再次出现,同样就在签订正式协议的前一天,即年4月17日,康耀江又被以逃税罪刑拘。第二次自救脱困再一次功亏一篑。警检两家掘地三尺也没有找到康耀江的犯罪行为,但构陷还要继续,因为朱永刚侵吞“现代三公司”全部资产的行为还没有完成,骑虎难下的检察院在起诉时又回到了骗取贷款罪。检方指控康耀江欺骗了银行,说贷款没有用于协议中约定的目的,而是用来“借新还旧”。而事实是,“借新还旧”银行完全明知,更准确地说是在工行一手操控下完成的。现代(邯郸)物流港开发有限公司从工行贷款万,其中万用于偿还所欠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工行邯郸中华支行放贷的4亿旧贷款,另外万,工行指示转借给河北鼎嘉琪房地产有限公司,后已由收购鼎嘉琪公司的恒大集团清偿万,剩余万没有动用的资金鼎嘉琪于7月26日直接用于归还万的本金。而且,现代(邯郸)物流公司与工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显示,涉案贷款的抵押物评估价值为9.7亿元,工行通过行使抵押权,贷款完全可以收回,不会产生损失。此外,也还没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因此,根本不满足骗取贷款罪所要求的“银行受骗和遭受重大损失”的法定要件。现实中,借新还旧在银行贷款中是经常发生的事,借新还旧也证明没有借钱不还非法占有之目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朱永刚团伙曾多次套取银行贷款转贷牟利,在“()冀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中载明如下事实,朱永刚以邯郸市永顺振强物资有限公司于年11月26日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万元,朱永刚因转贷牟利无法及时还款而被起诉,朱永刚在庭审中以“借新还旧”为抗辩理由。“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借新还旧”,不正是指控康耀杰骗取银行贷款罪的理由?也未见朱永刚被以骗取贷款罪被抓。骗取贷款罪的特点决定了,正常的案件必定由受害人即银行报案引起,作为万贷款用途的一手操控者,作为一个根本不会产生损失的机构,在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时,它会报案?它不知道这是诬告陷害?这个案子有没有报案者?如果没有,警方主动立案侦查并抓捕,它的合理性基础在哪里?康耀江案的水是不是有点深?康耀江,在两次关键的自救脱困节点上被抓,不是因为他真的犯罪了,而是有人需要他犯罪了。第三步,恶意申请“现代三公司”破产:在年4月18日,朱永刚团伙联合工商行邯郸中华支行,向邯郸中院恶意申请对“现代三公司”破产重整。朱永刚团伙最初竟然向破产管理人虚报约23亿债权,后又变更为16.1亿,该16.1亿系13.2亿敲诈勒索所得债权的所谓“本息合计”。债务管理人也存在违法登记虚构债权的行为。在认定债权上,破产管理人不仅撇开债务人,而且连最起码的认定依据即施工节点都没有,致使债权严重虚报,一度从公开宣扬的90亿到50亿再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近40亿。这40亿债权是由审定的25亿元债权和未审定的15亿元债权组成。这40亿债权,无论审定的还是未审定的,都存在违法认定的情况。在审定的25亿元债权中,不仅包括朱永刚16.1亿敲诈勒索所得债权(因高利贷属于无效合同,最起码其高额利息应当刨除),还包括工行申报的4.4亿元债权,这4.4亿中有部分债权尚未到还款期限,且债务人提供了9.7亿元抵押,不应当计入破产债权。此外,还有1.47亿债权系房管局以贷款保证金名义申报的,贷款保证金实际由业主承担,其权利的实现并非靠分割破产财产,何况它也只是未来业主违约的保证金,并非债务。对于未审定的15亿债权,系施工单位申报的,这部分债权没有竣工/结算时间节点,没有负责人核实签字确认,存在明显的虚报。也是破产管理人殆于履行职责所导致。第四步,虚假审计,造成资不抵债结果:邯郸中院宣布破产重整,“现代三公司”项目交由破产管理小组管理,该小组组长系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永昌,于年7月被官媒宣布因严重违纪落马,其落马原因据说系贱卖金世纪财产、接受巨额行贿。未经法定招投标程序,破产管理人小组即指定河北三和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未经法定招投标程序,三和律师所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所(河北分所)对项目进行审计。故意低估项目资产,出具资不抵债的结果,而实际上“现代三公司”净资产经第三方机构评估价值为57.5亿(未含现金),市场价值超百亿,远超债权人申报的40亿债权。第五步,与破产管理人串通,成为唯一破产重整战略投资人:通过暗箱操作,使得由朱永刚控制的邯郸万广贸易有限公司成为唯一的破产重整投资人,利用破产重整投资人身份掌控“现代三公司”,其安排的人员至今还掌管着公司预算、招标等主要部门。妄图鲸吞现代三公司市值近百亿的资产,已经接近成功。(五)结语通过对“邯郸门”案件的回顾,可以清楚的看清该案的本质。这是一起为侵夺民营企业家资产而处心积虑步步为营蓄意构陷的案件。康耀江如果不能洗冤,对所有民营企业家都是一种威胁。而民营企业家的安危身系我们这个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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