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12亿元转让中兴软创4366
深交所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拟以12亿元转让子公司中兴软创43.66%股份。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嘉兴欧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欧拉”)、徐州凯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十家合伙企业(合称为“中兴软创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软创”)80.1%、9.9%及10%股份。 中兴通讯公告中称,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本公司、南京溪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溪软”)以及中兴软创于年2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和新股认购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和新股认购协议》,本公司以12.亿元向南京溪软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中兴软创43.66%股份,同时,南京溪软对中兴软创增资1亿元(上述合称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兴软创35.19%股份。 中兴通讯称,本公司已于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中兴软创%股份整体价值为28.02亿元,一致确定本次交易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4.67元,南京溪软收购43.66%股份的转让款为12.亿元。 南京溪软按照每股价格4.67元向中兴软创增资1亿元,其中21,,元计入中兴软创注册资本,剩余78,,元计入资本公积。 南京溪软成立日期为年1月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南京溪软合伙人包括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麒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麒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兴通讯将不再控制中兴软创,中兴软创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兴通讯出售中兴软创43.66%股份部分产生投资收益(税前)约为4.5亿元,剩余所持中兴软创35.19%股份按公允价值重估产生投资收益(税前)约2亿元至3.4亿元之间,合计约为6.5亿元至7.9亿元;具体金额以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本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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