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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嘉靖年间,福建建阳文人熊大木编撰了《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全汉志传》《南北宋志传》等历史小说,对嘉靖万历时期小说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在熊大木诸种著作中,说岳题材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近年所受   帝览疏大悦,曰:“有臣如此,顾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复召至寝阁,命曰:“中兴之事,一以委卿。”飞退出,遂图大举。会帝以秦桧为枢密使,欲专主和议。及闻岳飞陈北伐之计,深忌之,言于帝曰:“岳飞所志,宏略过人,陛下可诏之诣都督府措置边务,必见成效。”帝从之,即下诏着令岳飞诣都督府参赞军事,自是岳飞见上有常也。飞因至都督府来见张浚,张浚与之握手极欢。二人依次序坐定,交论边务事。浚谓飞曰:“副统制王德总戎已久,淮西军所信服,吾欲以为淮西都统制,命吕祉以督府参谋领之,足下以为如何?”飞曰:“昔刘光世所部之兵,俱淮西反叛逃亡之徒,若调治制驭非其人,致变作乱如反掌之易耳。况王德统制郦琼,并列辈也,岂肯相让。一旦使居其上,必然不服,致生争端,悔之晚矣。且吕尚书终是书生,未曾惯习军旅,不足以服众。若依飞论,当于大将中选名高望重能服诸将者委任之,方得妥帖。”浚曰:“既王德、吕祉不足任,然则张俊、杨沂中其人如何?”飞曰:“张宣抚飞之旧帅也,飞足晓其人,暴而寡谋,郦琼平昔所不信服。沂中比王德才相上下,岂能御此军哉。”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受斯任也。”飞曰:“都督以正问飞,飞不敢不尽愚情以对,岂以得军为念哉!”张浚不悦。岳飞即辞而出,自度有忤张枢密意,乃再上表乞终母制。

表曰:草土臣岳飞札子奏乞终守服,奉圣旨不允。伏望圣旨检会所奏,特许臣终制取进止。绍兴七年某月日臣岳飞谨言。表上,朝廷见其哀切再三,准其终服。诏下,岳飞以张宪于鄂州总摄军事,即日与子岳云回至江州庐山,仍守母丧服,不在话下。

北方文艺出版社版《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并不只是把《精忠录》改写得更通俗些、更多一些细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很多情节段落,都在《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的枝干上丰富了事件的叙述,大量铺展情节。这是小说编撰所必然具备的创作因素和想象能力,但从具体的语段对比可见,小说编撰者其实是更直接的参考了《鄂王行实编年》。

与《精忠录》对比,《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文字语段往往更接近《鄂王行实编年》。如《岳飞用计破曹成》中“破曹成”一段,岳飞故意装作没看见被捉的探子,询问粮饷,并下令连夜回驻茶陵就粮,小说写道:“分付已毕,回身遇见曹成打探人,岳飞慌把双手搓其两耳,跌脚。”相近的表达,在“宋史本传”中是“已而顾谍若失意状,顿足而入”。而《鄂王行实编年》卷二绍兴二年的记载是:“已而顾见成谍,捽耳顿足而入”。小说的“双手搓其两耳,跌脚”显然是“捽耳顿足”的直译。

上文已述及,无论“宋史本传”还是“武穆事实”之稍有细节者,大多出于《鄂王行实编年》,《鄂王行实编年》的叙述比“宋史本传”、“武穆事实”二者详细。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像《岳鹏举辞家应募》这样更近于“宋史本传”简洁叙述的片断其实不多,《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的叙述绝大多数都要比“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更为详细,因而更接近于《鄂王行实编年》的叙述。

小说往往在《鄂王行实编年》的基础上更详细地铺展情节,增加叙述语言,增加人物动作和语言细节,使事件叙述更为具体生动。比如“讨李成”、“降张用”一段,《精忠录》之《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所叙都较为简单、概括,《鄂王行实编年》则更为详细,多细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四《岳飞用计破曹成》应该就是在《鄂王行实编年》的基础上加以生发的。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武穆坐像

其他如小说卷三《高宗车驾走杭州》之“破王善等五十万众,擒贼杜叔五、孙海等”,卷五《镇汝军岳云立功》之岳飞计废刘豫,卷六《小商桥射死再兴》之兀术欲撤兵、一书生进言称岳飞将退兵,等等,在《鄂王行实编年》、《宋史本传》、《武穆事实》中都有相似的叙述,故事情节、人物语言均极为相似。

但《鄂王行实编年》的叙述比“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繁杂些,相比之下,《大宋中兴通俗演义》较为铺展的小说叙述似乎就更接近于《鄂王行实编年》了。类似的片段很多,《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岳飞的故事基本上就是由这样的片段顺序完成的。

但小说中岳飞故事的叙述也并非尽同于《精忠录》或《鄂王行实编年》,小说编撰者有时出于对事件合理性的考虑而改变一些基本的情节。比如对于叛将戚方的处理,《鄂王行实编年》与《精忠录》的记载都是由于张俊的恳求,岳飞不杀戚方。

汤阴岳飞庙

而小说卷三《岳统制楚州解围》对这一情节的设计不同。面对张俊的求情,小说写道:

岳飞起谓曰:“招讨钧命不敢不从,只是他跟我在建康时,无故背了朝廷反将出去,聚众剽掠村落,我曾再三使人劝他竭诚报国,勿为贼盗偷生,他全不听信,恣意放肆,抢夺州县。然后朝廷差人赍榜前去招谕,彼亦拒命不降。此贼处心不忠,难与别贼比。昔我在广德与虏对敌之际,他暗射吾一箭,即今不令人知,藏之囊中,待彼有逆意必令折之以就戳,今日果然。”即令人取过箭付与张俊,看有戚方名字,俊曰:“汝既叛主将,复为盗贼,罪不容逭矣。”又谓飞曰:“请统制依军令发落。”飞曰:“非某不从尊命。军中若留戚方,则众军视以为例,故方尊命。”于是岳飞叱左右推出戚方斩之。岳飞又分付众军曰:“汝等各宜奋力尽心,以图报效,毋学戚方,致有今之祸。”众军喏喏连声,愿从钧旨。

这样的改写显然是出于小说编撰者对这一事件的认识:戚方跟其他反贼不同,为了严肃军纪,不可不杀。且不说这一情节处理是否有利于岳飞与张俊形象的塑造,但至少对于戚方这段故事来说是较为合理的一种结局安排。

从以上对读看来,《精忠录》的叙事都为《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所包容,但《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具体的情节描述却未必尽出于《精忠录》,原因在于《精忠录》叙事的简略未能满足小说编撰的要求,小说编撰者在参考《精忠录》的同时,在《精忠录》之外还找到了细节更为铺展、事件描述更为详尽的叙事文本,那就是《鄂王行实编年》,也就是小说小字注所谓“岳飞行状”——它也正是《精忠录》主要的文献来源。《鄂王行实编年》对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编撰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

天德堂刊本《武穆精忠传》

四、《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对《精忠录》的依承与扩展

从以上《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图像、附录、小说正文各部分与《精忠录》的比较可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是直接依承《精忠录》而来的。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还有二个细节说明它与《精忠录》的直接依承关系。

一是熊大木在《序武穆王演义》中说:“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而朝鲜本《精忠录》卷二“武穆事实”标题下小字注曰:“按此编与本传互有详略,今两存之,以备参考。”熊大木之语应该是对《精忠录》的模仿。

二是《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对“吕东莱先生评”和“岳王著述”的处理。小说卷八第一则《秦桧矫诏杀岳飞》,叙岳飞死后,插入一段“吕东莱先生评曰”,次后为“岳王著述”,小字注:“愚以王平昔所作文遗迹,遇演义中可参入者,即表而出之。有事不粘连处未入本传者,另录出于王之终传后,以便观览。”

清刊本《武穆精忠传》

次后录岳飞著述五篇:《御书屯田三事跋》、《东松寺题记》、《题翠岩寺》、《寄浮屠慧海》、《送紫岩张先生北伐》。这样的编排顺序和编排内容是遵从《精忠录》而来的。朝鲜本《精忠录》卷二“武穆事实”之卷末有一“吕东莱先生评曰”,文字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八之“吕东莱先生评曰”完全一样;朝鲜本接着编排的是卷三“武穆著述”。

从以上二个细节,我们可以看到熊大木编撰小说时因循《精忠录》几乎是亦步亦趋,其实是带着学究气的著史方式。

石昌渝先生对《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版本进行细致的研究后认为,“清江堂刊本原书只有八卷,现存本是拿了清江堂刊本与清白堂刊《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合而为一书,在合刊时对清江堂刊本正文卷一首叶做了替补(或挖改),换上清白堂的坊号”⑩。

石先生所说是现存版本的构成情况,而从当时小说编撰的角度,我们认为,从熊大木对待“岳王著述”的态度可见,他编撰小说应该是完整地袭用《精忠录》的,他以《精忠录》前三卷“演出辞话”,而后三卷属于非叙事性文字,很可能本来就是处理为小说附录的。从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和朝鲜本《精忠录》二书的内容编排顺序就可见,二者结构相对应而极为相似。

《精忠录》在序言和目录之后,全书主体可分为三部分:一图像,二岳飞事迹及其著述(卷一至卷三),三古今褒典及后人吟咏(卷四至卷六)。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在《序》和《凡例》之外,全书主体亦分为三部分:一图像,二小说正文,三附录《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三卷》即古今褒典与后人吟咏。

日本埼玉大学藏《精忠录》

从这样的内容结构和顺序安排就可以见出小说刊本与《精忠录》关系之密切。小说刊本其实就是改换了序言,加了凡例,从岳飞坐像到附录“后集”几乎是《精忠录》六卷(以弘治本为底本的朝鲜本)的翻版,其中小说正文为《精忠录》前三卷的扩展版。

所谓“扩展”,就是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素材远远不止于一部《精忠录》。事实上,只记录岳飞史实的《精忠录》、以及比《精忠录》更详细的《鄂王行实编年》都远远无法满足编撰岳飞题材历史小说的需求,要讲清楚岳飞故事的来龙去脉,必然要把岳飞放置到他所处的时代,必然需要更丰富的历史素材支撑历史面貌的还原。关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素材来源,小说作者在《序》、《凡例》、小说正文各部分曾多次提到。

如《序武穆王演义》,谓“《武穆王精忠录》,原有小说……近因眷连杨子,素号涌泉者,挟是书谒于愚曰:敢劳代吾演出辞话……于是不吝臆见,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此提到素材来源之三者:《武穆王精忠录》、“王本传行状”、《通鉴纲目》。对于后二者,小说正文小字注中亦多次提及:“出岳飞行状”、“出通鉴”。

吉林文史出版社版《武穆精忠传》

此“王本传行状”和“岳飞行状”即为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即使后来还有类似的编撰,但也肯定出于岳珂此编。《通鉴纲目》则应该为商辂《资治通鉴纲目续编》,此书杨氏清江堂曾刊刻;有些研究者认为是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这是错误的,因为朱子纲目起讫时间按照司马光《资治通鉴》,未及于宋代。

另外,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多处不同题名亦可见其题材来源。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开卷为“序武穆王演义”,图像首叶版心题“精忠录”,卷一题“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其他各卷题“新刊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如此多的题名可能有其版本沿革的复杂原因,但其实亦可见题材来源与编撰主旨之变化。

《精忠录》必然是小说编撰之重要来源,编撰者熊大木最初因《武穆王精忠录》之盛名,想把《武穆王精忠录》演义成“辞话”,因而最早为小说定的题目应该为“武穆王演义”。

但是,在参考《精忠录》的同时,“以王本传行状之实际,按《通鉴纲目》而取义”,这些历史资料提供了更为纷繁的历史事实,熊大木的编撰思路发生了变化,虽然仍以岳飞故事为中心,但或认为岳飞之事不可脱离历史背景而存在,或因为无力剪裁,或是在编撰的过程中逐渐改变了主旨,因而所编成的这部小说实际上演义了宋室南渡之“中兴”事实,如其《凡例》所说:“宋之朝廷纲纪政事”,广涉“中兴”诸英烈之事——将“历年宋之将士文臣入事”,“是书演义惟以岳飞为大意,事关他人者不免录出,是号为中兴也”。

因此,“武穆王演义”又有“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之题。

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取材也不只限于已进入正史的这些历史资料。关于岳飞的故事,早在南宋就已在说话艺术中广泛流传,《梦粱录》卷二十“小说讲经史”条记载南宋咸淳年间有说话人说《中兴名将传》,《醉翁谈录·小说开辟》里列举“新话说张、韩、刘、岳”。

《梦梁录》

元明两代演岳飞故事的戏曲也不少。《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编撰在参考正史的同时吸收“小说家言”,对此作者多有明确说明,如《宋康王泥马渡江》一节,有一小字注曰:“即今磁州夹江傍,有泥马庙,乃宋康王所建遗迹在焉。愚参考《一统志》,磁州无夹江,及考相州,俱与此说不同,今依来本存之,以俟知者。”

这正是作者在书首序言中所言:“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今天的学界对《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庞杂的来源已多有考论。

总之,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刊行的本意是推出《精忠录》的普及版,因此沿袭《精忠录》的图像与后三卷,而把前三卷的内容加以演义,演义方法主要是补充历史背景,力求完整全面地叙述岳飞时代的政治军事情形,把岳飞作为将领的故事置于南宋初年宋金相争的历史图卷之中,同时,吸收融合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和小说戏曲创造,通俗演绎,详细铺展描述,从而把《精忠录》这样的“英雄史传”演变成了“历史演义”,书名也就从最早设想的“武穆王演义”变为了“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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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明清善本小说丛刊初编》第十四辑“岳武穆精忠演义专辑”之一《新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台湾天一出版社年版。②石昌渝先生又于年发表了《从(精忠录)到(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小说商品生产之一例》,《文学遗产》年第1期。此亦为本文写作的重要参考。③参看涂秀虹《精忠录:岳飞故事流传过程中一部重要的资料选编》,《文献》年第3期。④埼玉大学藏本《精忠录》原缺卷三卷四,大塚秀高先生以东京大学图书馆藏《精忠录》复印补配完整。⑤参看《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之王曾瑜所作《前言》,[宋]岳珂编,王曾瑜校注《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中华书局年版。⑥卷三“武穆著述”中有一诗一词未见于《鄂国金佗稡编》和续编,即《送紫岩张先生北伐》和《满江红·怒发冲冠》,参看涂秀虹点校《精忠录》,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44页。⑦参看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白话卷),山西教育出版社年版,第38页。⑧石昌渝先生对比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图像与宫城县图书馆藏本《精忠录》“精忠录图”后认为:“清江堂在刊刻《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图像时所依据的底本,与今存李朝铜活字本《精忠录》‘精忠录图’完全相同。也就是说,《精忠录》之‘精忠录图’是弘治十四年陈铨序本《精忠录》‘精忠录图’的覆刻”。石昌渝《朝鲜古铜活字本〈精忠录〉与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日本东北大学『东北アジア研究』第2号(-页),年3月31日,第页。同书异版的埼玉大学藏本与宫城县图书馆藏本图像大体相同,只有线条笔触上一些细微的差别。⑨正德刊本《精忠录》的增集,参看涂秀虹点校《精忠录》附录三,上海古籍出版社年。⑩石昌渝《朝鲜古铜活字本〈精忠录〉与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日本东北大学『东北アジア研究』第2号,年3月31日,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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