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考虑禁止美公司使用中兴和华为商务部
白癜风诚信医疗 http://pf.39.net/bdfyy/jdsb/200316/7805810.html [摘要]中国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路透社记者提问称:“有消息称,且路透的报道也显示,特朗普总统正考虑签发行政命令,禁止美国公司使用中兴和华为的服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回应称,目前不了解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首先有一条信息需要主动向大家进行通报,这是关于年1-11月我国服务进出口的情况。 年1-11月,我国服务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前11个月,服务进出口总额.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其中,出口.9亿元,同比增长14.7%;进口.6亿元,增长10%。今年前11个月,我国服务进出口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继续延续今年以来的较高增长态势。11月当月,服务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增速分别达到14.9%、18.6%和12.9%。服务进出口的较快增长,表明我国服务经济稳中向好,服务贸易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二是服务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创新高。随着“中国服务”国家品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我国服务出口能力明显增强。前11个月,服务出口增速快于进口增速4.7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3.3%,比上年同期提升0.9个百分点。 三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实现均衡发展。1-11月,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1亿元,增长26.2%;进口.1亿元,增长15.6%。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9亿元,增长64.3%,进口.8亿元,增长20.9%;技术服务出口.4亿元,增长14.3%,进口亿元,增长10%;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出口69.1亿元,增长47.6%,进口.3亿元,增长19.2%。 四是服务贸易转向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高端服务进出口成为亮点。前11个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9亿元,增长20.9%。其中,出口.7亿元,增长15.4%,进口.2亿元,增长21.9%;研发相关服务出口.4亿元,增长13.6%,进口.2亿元,增长12.1%。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表明我国对高端生产性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同时也表明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升。 以上是我需要向大家主动通报的信息,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围绕中美经贸磋商,近期双方持续释放积极信号,请问双方磋商有何具体进展,在近期达成某项具体协议的可能性有多大?另外,在21日双方的磋商您能否透露更多细节? :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即便现在美方处在圣诞假期,但中美经贸团队始终保持了密切沟通,磋商工作一直在有条不紊、按计划如期推进。谢谢。 :我们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在年1月7号左右,美方会派相关的代表团来北京磋商,想了解一下消息是否属实?如果确有安排的话,磋商的内容是什么? :刚才我已经说过,中美经贸团队始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1月份除了继续保持密集的电话磋商以外,双方确实已经做了面对面磋商的具体安排。谢谢。 :近日,外商投资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有望取代当前的外资三法,请问商务部此次制定的外商投资法有哪些特点,以及与外资三法的区别?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为主体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体系,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此次新制定的外商投资法,将取代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和现行的外资三法的区别和特点有: 一是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巩固。 二是着力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法草案设立了专门的章节规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将从法律层面为各级政府和机构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引,也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是规范对象限定为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不再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内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等,直接适用统一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这样就解决了现行外资三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 我们相信,制定外商投资法将有助于创造我国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外商投资环境。谢谢。 :同样是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我们看到草案里面设立了专章来规定投资保护制度,请问商务部对此做何评价?另外,商务部在推进三法合一上在做哪些工作? :关于投资保护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保护的力度。 此次制定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是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章节,规定投资保护制度,针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征收和补偿、利润汇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强制技术转让、地方政府守约践诺等问题,逐一作出明确的规定。 我们相信,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将给广大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一颗“定心丸”,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使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更加公开、公平、透明,更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 关于你提到的商务部开展的相关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印发了多个促进外商投资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在投资自由、投资便利、投资保护、投资促进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国持续优化投资环境、稳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把“三法合一”、制定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外资管理体制和外资法律体系的改革。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把以往政策措施中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从政策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向国务院上报了外资基础性法律的送审稿,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立法审查工作。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审查工作,推动外商投资法尽快出台,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谢谢。 :本周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新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了非禁即入,那么此前在今年6月份也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想请问一下这两个清单当中对于外商投资准入的规定有什么区别?另外,二者如何更好的实现统筹和衔接? :刚刚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也就是说,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内外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均应符合清单的统一要求。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适用于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经营行为,是针对外商投资准入的特别管理措施。两个清单都体现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 明年3月底前,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内外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标准一致。这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谢谢。 :最近美国商务部公布了之前对中国塑料装饰缎带的双反调查结果,裁定中国企业存在不同幅度的补贴和倾销行为,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我们注意到,12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中国产塑料装饰缎带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本案是美国相关企业于年12月27日提出申请,美国商务部于年1月17日予以立案。根据美方的相关程序,预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年2月初作出产业是否存在损害的终裁。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于之后发布正式的征税令。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10月中旬,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将两起涉华贸易救济案件裁决发回重审,要求美国商务部修改不合理的做法。 希望美方调查机关在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的过程中,能够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公平、公正地开展调查,避免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我们也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谢谢。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由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向规则等制度性开放转变,并提出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请问发言人,这是否意味着在先前开放股比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另外,还有哪些领域可能允许外资来独资经营?谢谢。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在新时代,要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 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积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推动相关部门加快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开放进程,特别是外国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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