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禁止在婚丧活动中

组织群体性聚餐和聚集的通告

各镇(街道)、村居(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目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形势非常严峻,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峄城区行政区域内,严禁在婚丧活动中组织人员群体性聚餐和聚集。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告。特此通告!峄城区民政局00年1月7日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

各餐饮经营业者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峄城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00年1月6日

峄城区关于

停运城乡、环城公交线路的通告

广大市民、乘客:

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避免引发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确保广大市民和乘客健康安全,从00年1月7日起,峄城汽车站暂时关闭,我区所有城乡公交、环城公交线路全部停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由此给广大市民和乘客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00年1月7日

峄城区关于对出租车

加强疫情防控运行的通知

枣庄汽运峄城出租汽车分公司、枣庄丽天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求,为避免引发人群出行交叉感染,确保市民和乘客健康安全,从00年1月7日起,我区出租车辆必须每天进行两次以上消毒,同时保证车辆通风,出租车驾驶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要进行拒载。请你公司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请广大出租车司机理解、支持、配合。峄城区交通运输局00年1月7日

科学防控疫情

峄城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风险,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自00年1月5日起,全区KTV、影院等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暂停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00年1月7日

坛山街道网吧(8家):

坛山路10号北录时空亿宇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坛山办事处自由街金海岸网吧

承水中路6号新世纪电脑工作室

承水路西首南侧心顺网吧,

坛山路坛山广场东侧爱网人悠逸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金都生活广场A区大咖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承河路檀翠御都门市号星晴网咖网吧

建设路榴花庄园三号楼7号电竞网吧

KTV(3家):

坛山中路1号乐酷KTV

美食街中段辉煌时代音乐会所

中兴大道号快乐驿站KTV

影院(1家):

坛山路银座商城三楼乐丰影城

榴园镇

网吧(7家):

桃花转盘南0米自由网吧

中兴大道桃花转盘南80米路东北录途程网吧

桃花西路号春华网吧

桃花路南段西侧佳龙网吧

福兴西路极限网吧

郯薛线丰源轮胎对面飞扬网吧

通腾公寓门市骇客网吧。

阴平镇

网吧(家):

镇驻地爱书人新视野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金寺驻地金王子网络培训中心

峨山镇

网吧(1家):

仙桥村北录时空冰点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

维护价格秩序稳定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者: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禁止各相关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三、销售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不得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执行政府调控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突破限价范围。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各相关经营者如有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四、销售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口罩等商品,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经营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0年1月3日关于对全区各校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全区各镇(街)学区: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市民及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增强抵抗病毒防御能力,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49号)、枣庄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枣教发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具体通知如下: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及时向镇(街)政府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停止一切培训(保教)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向家长做好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疫情可防可控,减少恐慌,不信谣,不传谣。3.各学区要切实开展排查工作,不漏掉一个培训机构、幼儿园,及时上报排查情况。4.各学区将排查的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数量、名称等信息报送区教体局。举报--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0年1月7日关于峄城区全部体育场馆场地暂停开放的通知尊敬的广大市民:根据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配合做好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我区自1月6日起,全部体育场馆、场地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0年1月6日

如发现以上各类违规问题

请广大市民拨打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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