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兴华为在 前防御力为何大
夏日老人们要注意的一点问题 http://www.bdfyy999.com/bdf/yufangbaojian/ziwozhenduan/18292.html 1.他山科技机器人触摸传感器 2.研究:腾讯、阿里年区块链申请数量位列全球前二 3.探析外观专利判赔“百万”背后的秘密 4.专利揭示苹果开发光医学技术可用于治疗眼疾、癌症 5.中兴、华为在 前的防御力为何大相径庭?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 1.他山科技机器人触摸传感器 他山科技发明的电容式触摸传感器,借助多功能层可以完整实现触摸传感器的全部功能要求,完整实现接触觉功能要求,有效提高了三维力测量抗干扰能力,有效地避免了相邻传感器单元的串扰问题。 集微网消息,近年来,智能机器人在工业领域已经发展到大规模实用阶段,智能机器人与外部世界的交互作用需要模仿人类的各种感官功能的智能传感器,主要包括:视觉传感器、听觉传感器、触觉传感器和嗅觉传感器。 到目前为止,视觉传感器和听觉传感器已经发展成熟并广泛地应用在工业机器人领域。但随着智能机器人向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深入扩展,特别是农业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医疗服务机器人和酒店餐饮业服务机器人等领域,需要机器人能够完成更加灵活、复杂的动作,同时由于这些领域的机器人需要与人类做更加密切的接触,必须保证机器人与人类接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因此,具有类似人类触觉功能的高度敏感的触觉传感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世界各国均对仿生触觉传感器开展了广泛的研究,智能触觉传感器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接触觉:当智能机器人的肢体即将或刚刚接触外部物体时,应能对即将或刚刚接触的外部物体进行大致的分类并判断即将接近的外部物体的速度和距离; 2)压觉和滑动觉:当智能机器人的肢体接触到外部物体后,应能感知其施加的三维压力的大小和方向,以便智能机器人能将其施加于外部物体的三维压力控制在适合的范围; 3)温湿度觉:当智能机器人的肢体接近或接触到外部物体时应能感知外部环境和外部物体的温度,以便智能机器人保护智能机器人自身的肢体不受到高温或低温的损坏,同时保护其服务对象不受到高温或低温的伤害 除上述基本功能外,由于仿生机器人的全部肢体需要大面积覆盖具有大量触摸传感器的仿生皮肤,因此,智能触摸传感器还需要符合小型化、低功耗、便于形成传感器矩阵的要求。 针对以上需求,他山科技在18年1月31日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电容式触摸传感器、电子皮肤和智能机器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号:.5),申请人为北京他山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目前该专利公开的专利资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项机器人触摸传感器技术吧。 如上图所示为电容式触摸传感器的外观结构图,触摸传感器包括多个传感器单元,每个传感器单元包括4个多功能层包含的区域,4个多功能层两两相对布置,可以以两对中心连接线的交点为圆心,按任意角度布置。 如上图所示为传感器单元的分层图,每个多功能层包含对应的区域包括与多功能层对应的上部11和底部,上部由柔性导电材料构成,柔性导电材料的外部设置有由柔性绝缘材料构成的保护层12,底部包括多层PCB板,PCB板下面设置有柔性绝缘层17,柔性绝缘层下面设置有由模拟开关控制的接地屏蔽层18,由模拟开关控制的接地屏蔽层下面设置有绝缘保护层19。 第一层PCB板14上设置有与每个多功能层对应的环状电极,第二层PCB板15上设置有圆形电极,圆形电极上设置有过孔,过孔用于连接环状电极与圆形电极,以形成独立的导电区域。由柔性导电材料组成的上部与第二层PCB板形成完整的多功能层,由于单层PCB板的厚度只有0.mm,因此能完全满足多功能层作为屏蔽层功能的需要。 触摸传感器单元的电子器件布置在第三层PCB板16的下表面上,第三层PCB板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用于电子电路布线。在每一个多功能层对应的区域内部填充柔性绝缘材料13,柔性绝缘材料使上下两层电极以及多功能层之间相互绝缘。 那么根据上述的这种结构,传感器是如何来进行物体探测以及判断物体类别以及物体的接近程度的呢,主要是根据外部物体进入电容电场线分布区域时的电场线分布来确定? 如上图所示为外部物体未进入电容C1和C2电场线分布区域时的电场线分布图,4个多功能层中,第一多功能层与第三多功能层构成电容C1,第二多功能层与第四多功能层构成电容C2,图中长虚线表示电容C1的电场分布,短虚线表示电容C2的电场分布,第一多功能层与第三多功能层高于第二多功能层与第四多功能层,且第一多功能层与第三多功能层的中心距大于第二多功能层与第四多功能层。 如此设置,使得电容C1的电场线分布区域高于电容C2的电场线分布区域,当外部物体5未进入电容C1和电容C2的电场线分布区域时,电容C1和电容C2的电场线分布区域的介质均为空气,电容C1和电容C2的电容值会随环境温度和湿度变化等比例变化,这个等比变化的特性可以用数字差分算法消除环境温度、湿度变化的影响。 当外部物体5进入C1和C2的电场线分布区域时,C1和C2的电容量的变化量同时与物体的介电常数成正比,依据C1和C2的变化量和变化时间的关系可以算出外部物体的介电常数和接近距离、速度,从而实现对外部物体的分类识别和接近程度判别功能。 在该专利提供的触摸传感器相关内容中,当多个触摸传感器单元形成传感器矩阵时(用于智能仿生皮肤),通过模拟开关和总线同步控制,可以实现分区域屏蔽式传感器矩阵扫描功能,以避免矩阵扫描时,相邻传感器单元的相互串扰。 该专利发明的分区域屏蔽式传感器矩阵如上图所示,SPI总线通过地址位选择测量状态的传感器单元标记为O,未指定地址位的传感器单元标记为X接地屏蔽,因此不会对被选中的传感器单元造成串扰。 被选中的传感器单元,其4个多功能层形成2个电容,用来实现触觉的功能,其激励信号来自与该传感器单元的内部。当传感器单元作为接地屏蔽单元吋,其4个多功能层同时接地,屏蔽区域的大小即被接地屏蔽的单元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当传感器单元作为接地屏蔽单元时,其多功能层暂时丧失了接触觉的功能,但每个多功能层内部用于三维力测量的单元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以保证其仍具有压觉和滑觉功能。由于未被选中的传感器单元的4个多功能层均被接地,因而不会对相邻的被选中单元造成串扰。 以上就是他山科技发明的电容式触摸传感器,借助多功能层可以完整实现触摸传感器的全部功能要求:完整实现接触觉功能要求;有效提高了三维力测量抗干扰能力;有效地避免了相邻传感器单元的串扰问题。从而让拥有此触摸传感器的机器人可以完成非常精密的任务! 关于嘉德 深圳市嘉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由曾在华为等世界强企业工作多年的知识产权专家、律师、专利代理人组成,熟悉中欧美知识产权法律理论和实务,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布局、诉讼、许可谈判、交易、运营、标准专利协同创造、专利池建设、展会知识产权、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校对/holly) 2.研究:腾讯、阿里年区块链申请数量位列全球前二 集微网消息(文/holly),据外媒TheBlock分析师StevenZheng的研究,年全球区块链专利的申请量约为件。 从排名来看,腾讯、阿里巴巴分别以、件占据前二名的位置,此外,微众银行、瑞泽科技、蚂蚁金服位列其后,简而言之,前五名均为中国企业。在拥有超20项区块链专利申请的公司中,中国企业总共占了63%的份额。 不过StevenZheng同时指出,尽管年有超过5,项专利申请,但仅有3%的专利获得了授权。 对于区块链的重要性,浙江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纯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块链技术还处于技术研究阶段,离大规模落地应用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为避免在未来竞争中失势,企业需要做好前瞻性的专利布局。 (校对/Jurnan) 3.探析外观专利判赔“百万”背后的秘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曹凤梅刘伟 原标题:探析外观专利判赔“百万”背后的秘密 IPRdaily导读:年3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科甲技术有限公司诉合肥新某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族电子有限公司、张某贤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深圳科甲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万元。本案系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为数不多的适用法定赔偿获得顶格判赔的案件。 案件概况 深圳科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甲公司)系一家致力于无线智能耳机研发的企业,该公司于年8月20日申请的名称为“耳机(AirByCrazybaby)”的外观设计专利,于年2月22日授权,至今合法有效。该专利产品获得年德国红点奖、同时斩获日本优良设计奖以及美国CES创新奖等。 上述专利产品上市后深受消费者欢迎和好评,被告深圳市某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族公司)、张某贤对耳机的局部做细微改变后,在天猫平台的新某源数码专营店面市销售。科甲公司所生产的耳机属于千元以上的高端耳机产品,可是某族公司、张某贤稍作修改后便以元的价格面市销售,对科甲公司的市场占有额造成巨大冲击。本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获得法定万元的顶格判赔。 外观专利侵权案件司法审判现状 (一)判赔低的现状 一直以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判赔金额低已经成了权利人的心头之痛。权利人经历艰难漫长的维权之路却收效甚微,加之专利侵权案件审判周期过长,导致出现权利人赢了官司却失去市场的悲催局面。而外观专利,作为世人普遍认为创新程度及价值较低的专利类型,法院的判赔金额更是远远低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笔者通过alpha数据库检索-年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判赔数额并进行统计分析。如图1所示,近五年来外观设计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大多数处于10万以下,赔偿金额在10万-20万的不足5%,20万以上的更是不足2%。 图1赔偿额分布图 图2是赔偿数额—年份分布比例对比图,由图2可以看出,近三年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赔偿金额在各个金额区间的分布比例基本一致,年相较前两年赔偿金额在5-10万的比例略有增长,低于5万的比例略有下降;但是赔偿金额在20万以上的比例基本不变。由此可知,年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呈现小幅增长的趋势,但是总体判赔金额仍然很低,大部分在10万以下。 图2赔偿数额—年份分布比例对比图 (二)法院判赔的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换言之,法院确定赔偿额的依据按以下顺序排列: (三)外观专利侵权案件判赔低的原因 在司法审判中,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往往很难举证证明,有很多专利并未进行许可,导致大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采用法定赔偿这一模式,判赔普遍偏低,这一现象的出现固然有国家政策因素、社会稳定因素、法院及法官的自我考量因素等多方面原因,也有原告代理律师举证不足的原因。由此可见,作为原告代理人要深入研究案件,全面组织索赔证据以及匹配举证的能力和资源,以提高外观专利侵权的判赔金额。具体而言,外观专利侵权案件判赔金额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创新水平不高,专利稳定性差 专利保护向来讲究与其创新程度的匹配性,国内外观设计的原创度低,赔偿额自然不会高。中国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和使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保护的是设计,两种保护客体不同,所以外观设计和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创新程度上并不存在可比性。但是由于中国的专利制度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制度,所以民众普遍认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水平较低,甚至形成认识误区认为外观设计专利属于三种专利类型中创新程度最低的。认识误区的天然存在,再加上法院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平均判赔额最低,更加剧了民众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创新度最低、价值最低的错误认识,这也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例稳增不降的原因之一。在这种认识误区的主导下,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涉案外观设计的创新水平高,稳定性强、专利价值高的话,法院倾向于认为涉案外观设计的创新程度处于中国普遍水平,法定赔偿范围内的判赔额自然不会太高。 2、“填平”原则下的法定赔偿导致判赔金额低 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民事损害赔偿的“填平原则”,所谓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没有惩罚性的赔偿;但绝大多数案件无法查明原告损失与被告获利,只能适用法定赔偿。在填平原则的指导下,法官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定赔偿金额时,能够内心确信的获利金额就给与填平,不能确信的就不予填平,其实未能做到全面赔偿,从而衍生出权利人得不偿失、侵权人支付赔偿款后还有余利的怪像。 3、侵权损害赔偿证据举证难、举证不足 (1)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赔偿额维持在较低水平,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转行,万金油律师当做小业务随便处理,赔偿额低导致律师本身的举证积极性差。 (2)知识产权案件取证的前期成本太高,尤其是涉及到鉴定分析、实地调查时,取证成本太高,在很多权利人不愿意出成本且前期律师费太低甚至为零的情况下,导致很多律师不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去进行积极充分的举证;举证不充分,在目前的司法现状下,判赔额注定会低,自然而然便陷入了判赔低→怠于举证→举证不充分→判赔低的恶性循环中。 (3)我国诉讼程序中没有像美国诉讼程序中的discovery程序,原被告都不愿意公示自己的真实财务状况,所以证据搜集的难度很高。而且中国企业财务造假的问题突出,即使原告自愿出示财务数据,法院亦难以采信单方证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造成权利人损失的因素具有多样性,即使财务数据是真实的,也无法与被告侵权唯一关联;所以法院无法适用权利人损失或被告侵权获利的标准确定赔偿额;就连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都存在造假的可能,所以在无法形成完成证据链证明真实许可费的前提下,法官只能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定赔偿金额。 本案获得法定赔偿范围内顶格判赔的背后 本案中,一审法院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定赔偿金额时的考量因素有:1.原告的专利产品属于套件产品,由套件1、2、3共同组成,原告在本案仅请求保护套件1、套件2;2.原告的专利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美誉度;3.外观设计对产品整体价值的贡献比率;4.被诉侵权产品分为左右两个耳机,分别对应授权设计的套件1、套件2,但被诉侵权产品并非单独销售,而是与套盒配套进行销售,故本案还需考虑被诉侵权产品在实现耳机成品利润中的作用、价值比重;5.被告具有侵权的主观恶意,被告在明知或者应知被诉侵权产品涉嫌侵害原告专利权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大量销售被诉侵权产品;6.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巨大,侵权情节严重;7.被告某族公司、张某贤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诉讼权利,怠于行使诉讼义务,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透过以上法院的考量因素,笔者详细分析一下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维权案件,本案是怎样获得法定赔偿范围内的顶格赔偿的。 (一)专利律师对“设计空间”以及设计要点做进一步的确认 众所周知,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属证据的标配。但是基于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已授权相关专利所作出的其是否具备专利性的技术评价,不属于行政决定,对于法院处理专利案件只能起到参考性作用。另一方面,专利评价报告往往会存在检索不充分的瑕疵,而充分的检索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设计空间”和设计要点的重要前提,所以对于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构成近似侵权的情况,需要专利律师在评价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充分检索,以更加全面准确地确定“设计空间”和设计要点,对于侵权比对和法院认定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至关重要。当然,如果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经过无效程序的检验,无效决定的内容将作为法院认定“设计空间”以及设计要点的主要依据。 (二)穷尽举证手段进行充分的举证 1、前文所述判赔金额低的原因之一就是普遍存在外观设计专利创新程度低、价值低的认识误区。专利价值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到赔偿金额的等级,所以原告律师在组织证据时,列明多组专利价值证据,包括专利设计获奖情况、销售好评以及无效决定等。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应对诉讼过程中的无效程序,全力维持专利设计空间及权利稳定性。 2、全程追踪积极举证 (1)起诉前发送律师函,搜集被告收到律师函后继续侵权的证据,以证明被告的侵权恶意; (2)起诉后全程跟进线上销售动态,固定持续侵权和扩大侵权规模的证据,证明被告持续侵权的规模和情节; (3)诉讼过程中,以合理成本不遗余力地固定关于侵权性质、侵权情节、损害赔偿相关的新证据;并组织证据尽量形成完整证据链。 3、侵权损害赔偿证据多渠道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计算侵权人获利;原告代理律师提供三种涉案产品利润的计算方式以方便法院推算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1)案外耳机厂商提供的涉案产品成本报价; (2)耳机行业内上市公司公布的耳机产品毛利率; (3)提供耳机行业与涉案类似产品的成本价格媒体报道。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原告代理律师证明即使考虑产品的专利贡献率,被告的获利也远远高于原告的起诉金额。 (三)合理维权费用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取证成本较高,合理维权成本亦应考虑在判赔金额以内。对于合理维权费用的证据,一般包括律师费、公证费、购买产品费等。律师费发票的付款方应与原告对应;同时若能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则更好,代理合同中注明涉诉案件。公证费票据上最好能注明公证书编号,以便与涉诉案件唯一关联。可能还会涉及其他费用,如鉴定费、差旅费等。鉴定费付款单位、时间、金额应与鉴定合同吻合,同时与鉴定书编号一致;差旅费的时间、地点、人员应与案件的具体情况吻合。 总而言之,提供与案件关联度高、真实合理的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的维权开支证据,以便获得法院支持。 (四)提高判赔额的其他方法 1、提供合理的许可费、转让费参考; 2、积极申请法院调取对方的销售证据; 3、合理利用被告提交的销售记录、成本及财务数据。 综上所述,办案律师要积极举证,多渠道举证,即使不能让法院完全采信被告获利,也要形成完整证据链,从自由心证角度推动法官的高判心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对于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应当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目前已有判例,法院适用“酌定赔偿”的判赔规则向上突破了专利侵权法定赔偿限额。所以只要权利人或代理律师积极举证、全面举证,在法定赔偿范围内获得顶格判赔甚至突破法定赔偿上限获得赔偿都是有希望的。 结语 本案能在法定赔偿范围内争取到顶格赔偿额万,在外观设计专利诉讼案件中凤毛麟角;获得高额判赔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律师的积极举证和侵权可能性的把握。对于专利维权,想要获得好结果,不仅需要专业的律师,更需要律师尽职尽责、积极举证。 4.专利揭示苹果开发光医学技术可用于治疗眼疾、癌症 苹果在医疗领域的野心不止于为AppleWatch或iPhone增添新功能,它研发的光医学技术可以用于治疗眼部疾病,甚至癌症。苹果获得一件被称作“区域光医学设备和方法”的专利,在医疗方面用途极其广泛,但主要目的只有一个,“是用于治疗靶组织病变的系统和方法”。 目前,所谓的浅表病灶(病灶在靶组织表面或接近表面)可以利用光治疗。文档列出了这件专利的多种用途,其中包括光动力疗法,与光敏药物配合,利用光源杀死癌细胞。 苹果称,光线还可以应用在“妇科、消化和胸外科手术”,而且用途远不止于此,“虽然每种用途的细节有所不同,但基本原理相同”。 专利文档称,“目前,光医学技术的控制还不够精准,会作用于靶组织及其周围组织,其优势是简单,但由于副作用较大,也限制了它的临床效果。” 苹果的计划是开发一款集不同系统于一体的设备。它首先是一款成像设备,能对“存在病灶的靶组织成像”;成像完成后,它就摇身一变,成为集光源、扫描装置等于一体的靶向设备。 这件专利发明人是丹·安德森(DanAnderson)和大卫·摩当特(DavidMordaunt)。凤凰网科技 5.中兴、华为在 前的防御力为何大相径庭?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 原标题:知识产权成为中美 中待开发的金矿 IPRdaily导读:随着疫情的不断扩散和蔓延,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发展更是步履艰难。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取代资源、资本等要素,已成为国家之间彰显科技实力的必争之地。过去两年中美知识产权之争是对我国企业的当头棒喝,倒逼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将来中美贸易不再限于量的竞争,更是质的抗衡,中国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及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占领新“识”代发展的“智”高点。知识产权资产化作为无形资产在金融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能够为企业发展与创新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在实现技术升级和超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 长达22个月之久的中美 在年1月份于美国白宫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后,逐步淡出舆论一线,但此次停“火”并非停“战”。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作为美方在 中的一个重要关切点。表面上,特朗普借以中美贸易赤字以提高知识产权要价,实质上瞄准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年中国对美国货物贸易顺差约为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约为2亿美元,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就有多亿美元。美国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着拥有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环节,其平衡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不仅是美国制造,更是知识产权。 根据中兴通讯(全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收到美国禁令后支付的罚款以及相关事项导致的净利润损失共计69.84亿元。此次中兴事件戳破了我国通讯业表面的繁荣,暴露出缺“芯”的致命弱点。 同为计算机通讯业龙头企业,华为(全称: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在禁令下逆势上扬,一度超越苹果成为全球第二大电信制造商。 两家巨头企业在 前的防御力为何如此大相径庭?下面小编将带大家从无形资产的角度深度剖析(由于华为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兴通讯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为统一比较基础,本文将华为无形资产中商誉扣除)。 财报体现核心竞争力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需要核算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前4种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重点强调智力成果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华为与中兴通讯无形资产质量进行对比分析,数据显示,尽管中兴通讯在无形资产结构、研发投入、专利产出方面与华为相当,但严重依赖上游企业的芯片供应,在关键技术领域缺乏自主研发能力。 注:数据来源于1.崔也光.高靖男,我国计算机通讯业企业无形资产质量分析.[N].财务与会计.(11):33;2.华为、中兴企业年报。 根据表1数据显示,在扣除中兴通讯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后,其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不到0.8%,知识产权比重更是微乎其微。华为该指标也仅仅在1%徘徊。对比美国高通公司,其无形资产(扣除商誉)占总资产比重近6年都保持在6%以上。体现出中国企业无形资产核算中知识产权的比重和美国同类企业仍存在较大差距。在计算机通讯业上市公司中,虽然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的平均值达到了4%,但由于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大部分都由土地使用权构成,未体现企业的知识产权实际情况,使得无形资产无法产生与价值投入相匹配的经济利益。 ~年,随着企业营业收入的大幅上升,华为持续增加研发投入,远超过我国行业平均水平。中兴通讯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当期研发投入/当期营业收入)也接近14%。根据欧盟委员会《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排名》,华为研发投入排名世界第五,韩国三星以.37亿欧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排名第一。通过表2数据显示,中国计算机通讯业企业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能力,但是大规模投入未能形成相当比例的知识产权,其研发投入远远高于知识产权所体现的实际价值。因此,企业要提升研发投入效率,注重对关键知识产权领域的控制。 根据表3显示,华为专利权及专有技术和软件在无形资产中占比总计超过了60%。虽然中兴通讯近几年软件比重呈上升趋势,但其一半以上无形资产都由土地使用权构成,核心知识产权数量及占比较小。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禁令面前,中兴发展呈疲软态势的一大原因。 知识产权运作价值 实际上不只限于计算机通讯领域,相比国外企业,中国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的比例普遍非常低,甚至完全没有,多数企业还不够了解和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运作价值。 根据《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年底,华为作为全球最大的专利持有企业之一,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85,多件,其中中国有效授权专利30,多件,中国以外国家有效授权专利50,多件(欧美有效授权专利40,多件)。此次 企业应当吸取中兴事件的教训,学习华为在知识产权上的战略布局,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不断优化无形资产结构,提升无形资产质量,强化自主研发能力。 中国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研究院基于对国际上知识产权发展的研究,基于对国外上市企业无形资产结构的研究,结合中国企业的现实情况,实现将企业应有的知识产权及其价值计入会计报表,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通过财务手段实现商业化以体现其价值,并把成果转化成强大的产业竞争力。 知识产权资产化创新优势 资产化一方面通过自有或购买技术类知识产权评估作价,财产转移和验资报告,设立或增资入股公司,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另一方面适用于企业重组,帮助企业实现经非技术类知识产权计入报表;不仅如此,资产化还可以帮助企业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相比较传统政策性操作的节税方式,资产化在税务筹划上不受地方政策及其他人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税筹方面实现了可持续性。对一些资金紧张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节省相当可观的开支。 目前国内如复星医药(股票代码),知识产权价值高达56.28亿元;西藏药业(股票代码)年收购商标、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价值高达13.58亿元;曲美家具(股票代码),知识产权价值高达22.86亿元等多家上市企业均通过知识产权资产化实现了品牌价值最大化。 随着疫情的不断扩散和蔓延,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发展更是步履艰难。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取代资源、资本等要素,已成为国家之间彰显科技实力的必争之地。过去两年中美知识产权之争是对我国企业的当头棒喝,倒逼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将来中美贸易不再限于量的竞争,更是质的抗衡,中国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及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占领新“识”代发展的“智”高点。知识产权资产化作为无形资产在金融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能够为企业发展与创新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在实现技术升级和超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IPRdaily 更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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